生物農藥與化學農藥的關系必將和諧相處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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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盟版主 發(fā)表于: 2013-10-9 10:53: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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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農業(yè)大學徐漢虹教授用這句話闡述了生物農藥與化學農藥的關系。“不能因為化學農藥對環(huán)境的威脅而否定它的貢獻作用,生物農藥與化學農藥應該是互為補充、相輔相成的關系”。

  現(xiàn)在中國植物性農藥與化學農藥復配是不能登記的,徐漢虹教授認為,既然化學農藥大面積用于農業(yè)生產是必然的,而且能夠互相混配使用,那么作為環(huán)保的植物性農藥為什么不能混配?植物性農藥與化學農藥的混配,能補充二者的不足,既能起到增效作用,減少化學農藥在實際生產中的使用量,同時也彌補了植物性農藥緩效、使用成本較高的缺點,使植物性農藥的產品系列化。

  據(jù)徐教授介紹,中國的一些農藥生產廠家在植物性農藥單劑里加入化學農藥以提高速效性,雖然受農民歡迎,卻違反了農藥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他認為,這個問題長期困擾著植物性農藥企業(y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植物性農藥企業(yè)與相關管理部門缺乏及時有效的溝通造成的,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也需要有專門的組織進行。

  據(jù)記者了解,除植物性農藥外,其他品種的生物農藥都有著復配產品,如井岡霉素、阿維菌素、蘇云金芽孢桿菌等,在真菌殺蟲劑方面,很多科研工作者也有所嘗試,如綠僵菌與化學農藥復配,防治草原蝗蟲和東亞飛蝗,白僵菌與化學農藥復配防治蚜蟲、鱗翅目害蟲等,這已在試驗階段推廣應用,更多復配生物農藥與化學農藥的復配制劑會研制出來。

  武漢科諾謝天健董事長認為,應該病害初期應使用生物農藥進行前期的防治等工作,到病蟲害大發(fā)生時,應該使用化學農藥先把病蟲害壓制下去;不需要使用化學農藥時則使用生物農藥,化學農藥與生物農藥同樣是不能少的。未來的方向必定是生物農藥與化學農藥和諧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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